高价聘请专业护工看护呼吸机病人,停电后无人操作致患者离世,当事人三级诉讼维权未果盼公正重审
高价聘请专业护工看护呼吸机病人,停电后无人操作致患者离世,当事人三级诉讼维权未果盼公正重审
导语
家住黑龙江省肇东市的程树军,因妻子李秀娟依靠呼吸机维持生命,花费高于市场标准的薪酬聘请专业护工全天候照料,却在一次突发停电后,因护工熟睡未能及时切换备用电源,妻子缺氧窒息身亡。程树军先后将母婴护理中心、护工、电业局诉至法院,历经一审、二审、省高院再审申请,全部诉求均未得到支持。当事人认为三方均存在明显过错,判决认定事实不清、审理程序存疑,多方维权无果后,向上级部门递交材料,希望案件能被督办重审,还原事实、依法追责。
高价聘专业护工,只为24小时值守呼吸机
1977年出生的程树军,妻子李秀娟常年受运动神经元疾病困扰,日常必须依靠呼吸机辅助呼吸,一刻不能离人。为保障妻子生命安全,2020年9月20日,程树军前往肇东十月阳光母婴护理中心雇佣护工。
据当地行情,普通护工月工资约3000元,程树军明确提出需求:护工必须具备专业护理知识,能够24小时紧盯呼吸机,应对断电等突发状况。为此他主动开出每月5000元高薪,护理中心收取费用后,向他承诺指派专业护理人员周爱云上门看护。
家中配套配备两台备用电源,本是程树军为应对停电提前做好的双重保障,他原本以为高薪、专人、备用设备多重防护,能守住妻子的生命防线,未曾想一场突发停电,彻底击碎一家人的生活。
深夜突发停电,护工熟睡错失抢救时机,患者窒息离世
2020年10月1日深夜11时许,家中突然断电。按照护理约定,护工需时刻留意设备运行,一旦停电第一时间启动备用电源,保障呼吸机不间断工作。但事发当晚,护工周爱云已然熟睡,全屋断电陷入漆黑后,她并未及时察觉,错失切换备用电源的黄金时间。
呼吸机断电后无法供氧,身患运动神经元疾病、本就呼吸功能衰竭的李秀娟,持续缺氧导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,当场离世。事后,黑龙江新讼司法鉴定中心出具(2020)病鉴字456号司法鉴定意见书,明确李秀娟系患病基础上缺氧加重,最终因呼吸循环衰竭死亡,直接指向断电未能及时补救造成的缺氧后果。
痛失妻子的程树军梳理事发全部环节,认定三方均存在不可推卸的过错:母婴护理中心谎称周爱云为专业护工,收取高额服务费却提供不符合要求的护理人员,存在欺诈过错;护工领取高出市价的薪酬,未尽24小时值守义务,熟睡渎职直接延误抢救;肇东市电业局无正当法定事由、无提前通知的前提下突发停电,未尽供电保障告知义务,存在履职疏漏。三方过错叠加,共同造成妻子死亡的悲剧,理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。
三级司法程序维权全部受挫,当事人质疑审理公正性
悲痛之下,程树军将肇东十月阳光母婴护理中心、护工周爱云、肇东市电业局一并起诉至肇东市人民法院,主张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相关赔偿。
案件由法官景永慧审理,法院作出(2021)黑1282民初25号民事判决书,直接认定三名被告均无过错,驳回程树军全部诉讼请求。
不服一审判决的程树军随即向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二审法院审理后出具(2021)黑12民终624号民事判决,维持原判。
走完全部普通诉讼程序后,程树军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,寄望高级法院重新核查案件事实、梳理各方过错,然而省高院未组织听证、未实地核查案情,直接作出(2022)黑民申1337号民事裁定,驳回再审申请。
连续三级司法程序均未能支持自身诉求,程树军难以接受该结果。他表示,一审法院对护理中心虚假宣传、护工失职、电业局无故停电等关键证据没有客观采信,事实认定存在明显偏向;二审未纠正一审事实错误,简单维持原判;再审阶段更是没有开展任何调查、听证程序便直接驳回诉求,没有充分保障当事人的举证、申辩权利。在他看来,三方客观过错清晰,却全部免于担责,判决未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。
当事人多方求助盼督办重审,期待公开公正还原公道
“明明每一环都有人失职,却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。”接连败诉后,程树军陷入维权困境。他表示,家中失去亲人本就承受巨大精神打击,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却屡屡碰壁,多方申诉无门,无奈之下向上级领导递交书面材料,申请督办本案。
程树军提出诉求:恳请上级部门介入督办,对本案重新审理;希望审理过程邀请相关媒体到场,全程公开透明开展审理,客观查清护理中心虚假委派非专业护工、护工值守渎职、供电企业无通知停电等全部事实,依法划分各方责任,作出公正裁判,给普通百姓一个合法公道。
程树军称,自己始终相信法律公平正义,只希望本案能够抛开倾向性判定,依据客观事实与司法鉴定结论厘清过错,让失职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,也让普通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,真正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原则。目前,他仍在等待相关部门的回应与处理。
编辑:竹夏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