访在明律所合伙人、督导律师李春禹——民商行政兼修的政企争议解局人

发布时间:2026-07-16 12:02    来源:北方网    点击:

“做律师就是我的理想,学法律就是我的专业,我工作二十多年一直做法律,我很幸运了,我没有遗憾。”回忆过往的人生经历,在明律师李春禹这样说道。

2006年入行至今,李春禹扎根法律服务一线,不断突破自我,以探索创新的姿态,完成了从商事金融领域到行政领域的坚实跨越。如今,他担任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在明律所”)合伙人、督导律师,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,围绕政企纠纷赛道,聚焦涉企行政争议解决。

何谓“兼修”?在李春禹身上,专业与情怀兼备,民商与行政相融,做事与做人并重。

近日,在明学术研究中心与李春禹律师展开面对面深度访谈,一同回望他的逐梦历程。

访在明律所合伙人、督导律师李春禹——民商行政兼修的政企争议解局人(图1)


笃志以守初心,修身以正言行

在早期港台的律政剧中,最扣人心弦的,莫过于精英律师在法庭上的针锋相对。他们于庭上慷慨陈词,为公义据理力争;于庭下伏案深耕,对法律赤诚不改。这些画面在少年李春禹的心里埋下了种子,让他暗暗立志将律师作为终身职业,并在高考时坚定地选择了政法院校。

“我报了一所政法学校,其他的院校都没报。老师劝我‘不要这样执着呀,万一失手了呢?’我说‘不可能啊’,而且坚持不服从调剂”,李春禹笑言:“选择成为律师,不是机缘巧合,是我对它神往已久。”

带着对法律的信念,李春禹顺利地度过了他初执业时的迷茫期。他发现,尽管法学理论和现实差距甚远,但价值内核完全相同——“律师应当做的是保持初心,并在专业领域当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价值,进而更加坚定将律师作为终身职业的决心。”

系统钻研法律世界的过程,亦是修身的过程。李春禹坦言:“通过学习法律,我有了自己的一些敬畏,有了规则意识,我知道了自己的人生准则”。这份来自职业的无形馈赠,让他养成了不卑不亢的处事风格,也成为他做事与做人的标准——先正己,后正人。对于团队,他同样强调真诚与尊重:“法律服务不只是法条博弈,更是人与人之间的共情。与当事人沟通要‘讲人话’,不能堆砌术语故作高深,要让对方听得懂。凝练好自己的专业能力,才能在法律规范之内为客户提供最优质的服务。”

在二十余年的执业路上,李春禹为无数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法律服务,日常涉及来自行政机关、司法系统、企事业单位高管及其他当事人,接触人群面极广。作为行政法律师,李春禹始终坚定地站在委托人的一方。纵然对方社会影响、地位截然不同,他始终要求自己和团队一视同仁。“无论面对谁,都不必刻意迎合,也无需刻意对抗,保持专业、从容沟通,做好自己即可。这是做律师的基础。”李春禹说。


积力以厚其本,融贯以拓新域

李春禹投身法律行业时,正值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爆发期,大量被收购的不良资产面临价值的重新认定。他跟随带教老师处理民商领域的不良资产相关业务,这一做就是5年。那段时间加班是常态,长期扎根一线办案,让他对不良资产领域的全流程业务研究越发透彻。

与此同时他发现,多数企业面临的争议与风险,倘若能够在前期得到专业力量的介入,是完全可以避免的。看准行业痛点后,李春禹携团队开办了自己的律所,为企业客户提供争端解决与风险防范服务。面对新的时代挑战课题,李春禹迎难而上,跟伙伴日夜攻坚打磨法律服务产品。很快,他们开发出了“三体防控系统”,将法律风控嵌入到企业的日常经营与内部管理,搭建起覆盖风险识别、及时介入处置、全套风险预案的立体化体系。基于实务经验的积淀,他还受聘为北京市中小企业中心专家讲团,得到了良好的效果反馈。

然而,业务如火如荼之时,发展的瓶颈也逐渐显现。李春禹开始意识到,传统民商事法律服务中,对不良资产的处置、对企业风险的防控,始终停留在纠纷爆发后的“救火”阶段;在此期间,起着主导作用的依然是企业本身,这意味着风险识别、纠偏机制等方面会存在天然的短板。加之来自市场拓展、品牌运营和人才储备的压力,让李春禹压力倍增。恰在此时,2015年,一次与在明律所主任杨在明律师的坦诚交流,让他认识到了行政法律服务这个领域。经过深思熟虑,他决定跳出深耕近10年的舒适圈,走向行政法律服务赛道,做政企争议的解局者。

“这两个领域之间,有着天壤之别。在民商领域中,最终的决策其实依然在企业,律师对风险防控的理念和企业的经营理念会发生碰撞。它更像是攻城战或防守城战,局限于一城一池的争夺与防守,不让风险进来。但在行政领域中,一城一池可能只是一场战役当中的一个阶段”,李春禹介绍说:“像一场具体的战争和一整个战役之间的区别,整体的主导权在于律师而非企业,那么企业家朋友需要在打造起来的整体战役计划中,来配合律师的操作。而律师的协调能力和大局观显得尤为重要,围在一起,需要把整体战役规划好后,最终才会发起一个决战。”


融通以致远途,怀公以行大道

初转入行政领域时,李春禹就接手了山东平度某群体案、广西某重大疑难纠纷案等代表性案件,这些缠绕着土地流转合同、股权分配等民商法律关系的复杂行政争议,既帮助他夯实了跨界思维的转变,亦给予了他丰厚的实践土壤,让他得以将过往积累的民商实务能力积极释放。不同领域的法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得以双向融会贯通,进而催化出全新的“化学反应”。

此后,基于其过往民商业务领域服务企业客户的实务经验,李春禹成立了“泛金融行政法律服务团队”,明确团队办案方向,专注大型案件、群体案件、企业案件,近年来,持续聚焦赛道,潜心深耕政企纠纷业务。在其他律师还停留在理论探讨阶段时,李春禹的实践于业内已然具有了先发优势。

“诉讼早已不是目的,它只是一种手段,便于抓取谈判的一些筹码,从而服务于整体大局”。回想自己的执业发展之路,李春禹感慨:“我所有的经历,仿佛都是为了这个特殊的交叉领域所做的准备,就像冥冥之中一切早有注定。”

在优势积累的前提下,李春禹的业务迎来了爆发期。就在采访的两天前,李春禹刚接受了一次委托——该案件不仅涉及土地纠纷,还涉及到棘手的金融纠纷问题,这种跨学科、跨领域的综合性案件,正契合着他的优势业务范围。

如今,李春禹和团队已成功办理千余起案件,得到了来自企业客户的多方好评。民商与行政业务兼备的核心竞争力——两域融合,相得益彰,共同铺就了李春禹独特的优势——“民商领域没有比我了解行政法的,行政法我不敢说没有比我更了解民商的,但是我是比较了解民商的。”李春禹谦逊而又自信地说。

时光会厚待所有努力的耕耘者。扎实的实践经验和独立的思辨能力,也赋予了李春禹更长远、更宏观的人生态度。在律师这一职业角色中,承载着他安顿自我、回馈社会的朴素人生理想。“古代的先贤讲,要‘修身、齐家、治国、平天下’,我通过学习法律知道了自己的人生准则,这就是‘修身’;通过这份职业,我整个家庭的生活,我可以通过这份喜欢的职业来维持家庭生活,这就是‘齐家’;在行政法领域,我们参与了很多立法,这算不算也是一种‘治国’?”他说:“至于‘平天下’,行政律师是来解决问题的,不是制造矛盾的,我们解决了多少群体性案件,帮助了多少破碎的家庭、破产的企业,那么是不是可以说,我们为整个社会的稳定也作出了贡献呢?”

持香守风骨,修远赴初心;融知破困局,怀公行致远。二十载深耕法律一线,跨界、归零、融合……“兼修”之路,如是而已。在行政法广阔的疆域中,李春禹还将以专业化解纷争,以实干推动法治,书写法律人对家国最质朴的担当。


编辑:竹夏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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